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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镇建设和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公告的通知

时间:2009/4/28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双击鼠标滚动内容 浏览次数:3456    【返回首页
[导读]  湘建办〔2010〕33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镇建设和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的公告》(

湘建办〔2010〕33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城管局、公用事业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城镇建设和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的公告》(公告第46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于废止城镇建设和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的公告

公告第467号

    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2008年及以前批准发布的833项城镇建设和建筑工业产品行业标准进行了清理。清理后,确认继续有效的625项,有效但需修订的152项,予以废止的56项。现将废止项目目录予以公告,废止项目自2010年1月1日起停止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201061112333923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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