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内容  >     >   详细内容

长建发[2010]254号~~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7/6 来源:公司管理员     双击鼠标滚动内容 浏览次数:2276    【返回首页
[导读]  长建发[2010]254号~~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长建发[2010]254号~~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作者:不祥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 阅读次数: 14 发表日期: 2010-7-6 10:28:52

长建发[2010]254

 

 

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

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

 

市安监站,各区、县(市)建设局,委属重点工程指挥部、市轨道公司,在长各施工企业:

目前,我市已进入高温季节,为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努力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高温中暑等事件发生,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现就关于做好高温季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各级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文明创建”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高度重视高温期间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要针对高温季节施工的特点,制定、完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及防暑降温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工作,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环境。

二、明确要求

高温期间,各建筑施工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与防中暑应急措施,督促所属所有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作业场所应及时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凉茶、含盐凉开水、绿豆汤等防暑饮料。

2、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业医护人员,并配备足够的常用防暑降温用品和预防中暑的急救药物。

3、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让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对中暑病人所采取的急救措施。

4、合理调整施工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气温35以上时12:00­­15:00之间不得从事室外作业,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5、严格按照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建发[2010]181号)文件精神要求,开展好除“四害”活动,抓好食堂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6、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应集中放入专用容器中,并及时清理。加强工地食堂、厕所的卫生检查,坚决杜绝食用腐坏变质食物,严把病从口入关,高度重视暑期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发现从业人员患病要及时医治。

7、努力改善民工住宿条件,保证宿舍通风良好,满足防暑降温要求,避免作业人员因休息不好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8、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高温季节施工,作业人员身体裸露部位较多,身体易出汗,极易造成触电事故,各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施工用电规范,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各项目部要加强工地临时用电日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三、加强监督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将施工作业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情况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并列入文明施工必备条件之一。

2、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并制定有效的高温季节施工防护措施,加强所属项目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3、市安监站,各区、县(市)建设局要加强对高温作业场所,特别是建筑工地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场所的监督抽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对防暑降温措施不落实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市建委将不定期对施工项目高温季节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不落实市建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部及施工企业将作出严肃处理。

 

 

 

 

 

 

 

二○一○年七月五日

 

 

 

 

抄送:省住建厅、市政府办、市安委、市文明创建办、市食安委、市爱卫委

  












© HUNANJT.COM 2010 | All Right Reserved